■潮声 今天是2月6日,距《杭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的3月1日仅剩下24天。此时我们发出“杭州准备好了吗?”的疑问,乃是基于一种深深的忧虑:《杭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最终会不会成为一个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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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6 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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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将到 杭州准备好了吗

■潮声

今天是2月6日,距《杭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的3月1日仅剩下24天。此时我们发出“杭州准备好了吗?”的疑问,乃是基于一种深深的忧虑:《杭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最终会不会成为一个摆设?

首先这个3月1日也许并非一个恰当的日期,自今日至3月1日之间的24天可以说基本上是在“过年”,也就是说这一时期不适宜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造势活动。当然宣传造势可以提前,但现在说这话已没有任何意义。此前,除了例行的新闻发布之外,我们没有看到有关部门的任何有影响的宣传活动。

宣传造势的意义绝不仅止于信息传达。以控烟来说,庞大、持续的宣传造势,可以挑动烟民的神经,让相关规定在其意识中安营扎寨,从而每当其有吸烟的冲动时,会首先对场合做出判断;庞大、持续的宣传造势还可在社会上普遍建立“禁烟”的正当性、不分场合吸烟的不正当性,并可因此促进烟民的自觉、监督者的理直气壮。

控烟要最终见到成效,当然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无法一蹴而就。但不能说《杭州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实施也可以这么“循序渐进”——所有准备过程都应该在法律实施之前完成,法律一经实施就应严格执行而不能留下任何空间,否则法律的尊严何存?即使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各种因素而确实难以落实到位,但这是可以预见的结果,而不能用来指导“实施”本身,否则所导致的结果将更为不堪。有关部门对此必须宣示坚定的决心,而不能未战先怯。

“劝阻为主、处罚为辅”的所谓执法原则就是“未战先怯”。 有关部门人士说,从模拟执法来看,经过劝阻后,90%以上的烟民都停止了吸烟,“说明这种监督的方式很有效”,但显然,所谓“有效”仅止于“停止了吸烟”,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以后还会不会这么做;事实上,即使没有这个“控烟条例”,很多烟民也会听从劝阻,那么我们出台这个条例,还有什么必要呢?

“处罚”为何比“劝阻”重要?其实乃是基于两者过程的不同——“劝阻”不过就是一两句话而已,而“处罚”,则要宣读条例、开罚单、登记姓名,过程的长短与复杂程度,所对人产生的影响绝对不一样。当然,如果执法人员有本事让违禁者站在那听你10分钟说教,或像西湖区城管人员要小摊贩当场检讨并录像为证,则另当别论。

我们不知道“兼职”的“监督员”如何履行监督职责——他如何敢于同本单位作对甚至与“单位领导”作对而向监管部门“告密”;我们也不知道有关部门为何吝于建立一支专门的执法队伍,又为何对于公共场所的“监督员”不付工作报酬。

3月1日就要到了,杭州准备好了吗?若真是一场无准备之仗,也必是一场无把握之仗。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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