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陈永刚
昨晚8点40分,记者联系上了陈永刚,他向记者讲述了这段难忘的经历。
时报记者:在郧西县官方向全县的手机用户发送了关于你被拘留的短信之前,你对警方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吗?
陈永刚:我记得那天是2月28日,我在一份笔录上签了字,还按了手印。但那不是我自愿的,笔录是警察写好的,大概内容为要我承认错误,对公安机关拘留没有异议等,当时我拒绝签字,但最后因为担心安全的问题,我签了字。
时报记者:网上有多个以你名义发布的认错帖,这些确实是你发布的吗?
陈永刚:这也是在被迫的情况下才发布的。被拘留的第7天,警察要求我在郧西在线论坛上,以我的名义发布一个已经拟好内容的帖子,大意是我对公安拘留没有异议,我承认错误,我不希望影响郧西形象等内容。我只有发布了才能回家,所以我也按照他们的意思发了。3月7日,他们又来到我家,让我用自己的网名将帖子重新发布了一遍,但我用了一个“马甲”小号发布了帖子。
时报记者:这件事已备受关注,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陈永刚:今天,郧西县的相关领导来找我谈话,并承诺10日会在郧西在线论坛上发布对我道歉的内容。同时,也会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该信息。如果他们道歉了,那这件事也就算了,我只想过平常人的生活。
时报记者:这条短信的内容会是什么?
陈永刚:具体内容我也不知道,只有等到10日才会知道,他们只是答应用这种方式公开向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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