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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曾震惊全国的河北邢台市系列强奸幼女案的罪犯姜永生,被押上刑场执行枪决。据介绍,姜永生在十年时间内采取持刀威胁、掐脖子、殴打等手段,丧心病狂地强奸了12名幼女、2名少女,严重摧残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执行死刑。
被告人姜永生1966年7月1日出生,系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铸钢分厂工人。自1998年4月至2007年9月十年间,被告人姜永生采取持刀威胁、掐脖子、殴打等手段,将12名幼女、2名少女强奸。2007年11月底,姜永生被邢台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2009年1月20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姜永生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执行死刑。19日,罪犯姜永生被押上刑场执行枪决。(据《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