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2日,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理村民打架时开枪,打中两个村民,导致他们死亡。官方说,张磊开枪前受到袭击。   20日,自称受害人的关岭县岗乌镇小盘江村村民岑金能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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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4 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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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枪打死2村民警察被曝曾带枪打砸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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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处理村民打架时开枪,打中两个村民,导致他们死亡。官方说,张磊开枪前受到袭击。

  20日,自称受害人的关岭县岗乌镇小盘江村村民岑金能说:2004年4月4日晚,时任岗乌派出所副所长的张磊曾与另一名民警梅陆闯入他的住宅,进行打砸。

  岑金能称,他就此事写过材料向政府部门举报,他手上有张磊在打砸其家时遗落的公文包为证。 小盘江有村民证实确有此事,但时任岗乌派出所所长进行了否认。

  关岭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湛称,将对这一事件调查。

  “我们是公安局的,我们有枪”

  岑金能(又名岑金伦)20日说,这一打砸事件发生时,他本人在广东深圳打工,家里只有其妻子伍典芬和13岁的儿子。

  有多名证人签字的《口述证实材料》和《严惩害群之马 以保百姓平安——关岭公安局干警张磊、梅陆夜撞民宅扰民害民事件反映材料》中详细描述了事件经过:张磊、梅陆喝醉了酒,无缘无故冲到岑金能家,将屋顶水泥瓦砸烂了几块,把门打烂、破门而入,强行将伍典芬喊起来,追问岑金能下落,得知不在家中后,将家具和生活用品砸烂。张、梅两人自始至终未讲任何原因。

  20日,伍典芬回忆说,两人在打了房屋外的水桶后又开始打门,“我问哪个?他们喊,不管哪个,开门开门。”

  惊恐之下,伍典芬高喊:“抢人了,救命啊。”居住在附近的多名村民听到喊叫声后,冲出家门赶了过去。

  村民岑金文说,他听到伍典芬带着哭腔的喊叫声后和很多村民一起赶到了现场,在岑金能的住宅门口看到了两个人在乱砸乱打。“他们说自己是公安局的,有枪。我们就害怕了。这两个人没有穿警服。”

  受害人:遗落的公文包是证据

  20日,岑金能在家中翻出了一个公文包,公文包内有:张磊做的另一起案件的询问笔录、印泥、钥匙、一双袜子、通讯录、空白询问笔录、暂住人口登记表等。

  岑金能说,这个公文包是当年张磊遗落的。他提供的照片显示,当时公文包就掉在被打坏的家具旁。

  打砸事件发生后,派出所解释:“喝多酒了,弄错了。”派出所所长龙发才与岗乌镇政府驻村干部伍典卫到岑金能家,要求用60元赎回公文包,被拒绝。

  当年10月,回到老家的岑金能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我们家又没犯法,这种事(被警察夜闯)在农村很败坏名声,最好恢复一下名誉就算了。按我们这里习惯,买一只鸡和一壶酒,赔个礼就行。他们不肯,所以我就告了。”岑金能说。

  岑金能先后将文字反映材料和家中被砸现场照片递交到岗乌派出所、关岭县公安局、关岭县政府,要求查处张磊和梅陆违法违纪行为,但没有结果。“后来他(张磊)调走了,我们家就没有追究了,因为没有钱。”岑金能说,他至今没想明白,警察闯入他家到底为什么。

  当地公安部门表示将调查

  当年的驻村干部伍典卫证实说,他在打砸事件发生第二天来到小盘江村,出于工作需要,他了解了情况,“龙发才让我到岑金能家说和”。但伍典卫说,涉事警察是潘黔(音),还是张磊,他忘记了。

  20日中午,当年在《口述证实材料》上签字按手印的村民伍典茂、伍典景,根据记者提供的照片,一眼指认出6年前夜闯岑金能家并进行打砸就有张磊。 20日晚,已从岗乌派出所所长任上调到关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龙发才,在电话中否认警务人员深夜醉酒后到岑金能家打砸。对于遗落的公文包,龙发才说:“那个包是掉在山上的。”

  20日下午,记者将《口述证实材料》提供给了关岭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和督察大队,关岭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王湛说会进行调查。

  枪案目击者无一证实死者袭警

  当地官方在通报时并未公布认定“袭警”的直接证据。而多家媒体的独立采访中,目击者无一证实“袭警抢枪”的情节。在目击者的描述中,警察张磊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开了两枪,接着,直接朝着村民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此时,郭永华的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开了一枪,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

  贵州省政法委介入安顺枪案

  近日,由贵州省政法委统筹协调,派出了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以及安顺等市检察、公安部门办案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1.12”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工作。

  贵州省政法委副书记杨舟2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岭“1.12”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政法委、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清情况,依法依规处理。贵州省公安厅及时派员前往指导调查。

  事发后,当事人张磊(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已被停止执行职务)与王道胜(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协勤)一同接受调查。

  贵州省政法委表示,政法机关将本着对人民、对社会、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快查清事件真实情况,依法、严格、公正处理。

  警察与枪:爱与恨的矛盾

  近年来,警察在执行职务中面临的危险与日俱增。但另一方面,个别警察滥用枪械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2006年5月19日,贵州省六盘水市警察刘德勇与协警熊福海在处理一起家庭纠纷时,将一村民打死。警方认定“开枪属于正当防卫”,而最后结论改成了“意外事件”。2007年11月13日左右,广州珠江医院副教授、副主任医师尹方明在医院门前和警方发生争执,被警察开枪击中心脏,经抢救无效死亡。广州市公安局对事件进行通报称,民警在驾驶警车巡逻盘查可疑车辆过程中遭到阻挠,在被抢走警察证并被强行拖拉数米后,被迫鸣枪,造成一名男子死亡。这一通报后来遭到尹方明家属的强烈质疑。

  据了解,民警用枪实际上经历了一个宽严变化的过程。

  2003年2月1日,公安部五条禁令施行,其中规定,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之后,出现了警察不敢开枪的现象。“开枪前是警察,开枪后沦为罪犯”,“带着枪巡逻,就像提着炸药包走钢丝”,这些流传在基层一线民警中的顺口溜暴露出他们的尴尬心理。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告诉记者,很多基层领导怕警察用枪出事,将公务用枪收上来,严加保管。“因为制度过于严苛,使警察不敢大胆使用警械或枪支,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我们在警察的枪械使用与管理上,正是在上述两种现实需求之间,在‘爱、恨’纠缠之间,始终左右摇摆不定。”余凌云说。

  (本报综合《新华网》《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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