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感觉不爽归不爽,法律上的事情还是应按照法律的程序与逻辑来进行。而且,及时启动再审,也是消除社会疑虑、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法律信仰的迫切需要 向法院提交申诉书,周正龙又要翻案了。2月5日晚,因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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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8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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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给周正龙一个申诉的机会

■社论

感觉不爽归不爽,法律上的事情还是应按照法律的程序与逻辑来进行。而且,及时启动再审,也是消除社会疑虑、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法律信仰的迫切需要

向法院提交申诉书,周正龙又要翻案了。2月5日晚,因坚信周正龙所拍老虎为真而被称为“挺虎派最后一人”的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向记者透露,近日周正龙委托以顾玉树律师为代表的五人律师团,已经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定程序下的申诉书。对此,周正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并未否认。

对于周正龙以及他领衔主演的华南虎事件,相信大多数人还记忆犹新。因为从媒体最初曝光到案件最终审理,整个事件一直是真假难辨,折腾不断,占据、消耗了大量媒体、司法资源。或许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周正龙的这番申诉,很多人都感觉有些受不了,认为这只是周正龙及其同党在日益落寞之际的炒作与折腾,媒体不应再给“周老虎”们在虎年里继续折腾与表演的机会。

然而,感觉不爽归不爽,法律上的事情还是应按照法律的程序与逻辑来进行。要知道,周正龙本人尚处于缓刑阶段。如果不是真感觉有委屈,相信他本人是不会冒着缓刑转化为实刑的危险而只为炒作折腾的。

报道中说的申诉,其实就是刑事诉讼法中所说的再审,指的是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基于法定的事实和理由认为确有错误,可以申请提起和决定对相应的案件进行再审。为了最大限度地畅通再审渠道,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再审的条件进行具体细化,其中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从报道披露的情况来看,周正龙在申诉书里这样提到:自己当初之所以两次在法庭上默认造假指控,是因为法官曾到看守所告诉他,如果承认虎照造假,就可以缓刑回家,否则,光私藏子弹同样可以判两三年实刑。由于他当时风湿性腿痛严重,为回家治病,只好接受指控。周正龙的说法是否属实尚需调查,但这其实已涉及到了司法程序不公的问题。为此,有关方面理应接受周正龙的再审要求,启动再审程序。

而且,及时启动再审,也是消除社会疑虑、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法律信仰的迫切需要。实际上,周正龙案公布后,不仅周正龙的妻子多次对媒体表示,“该坐牢的不应该仅仅是周正龙一个人”,而且广大民众也是纷纷不满。因为周正龙本人只是一个农民,不会电脑,也不会图片处理,其背后必然还有他人。遗憾的是,虽然周正龙最终被追究了刑责,但其他犯罪嫌疑人却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没有一人被追究刑责。这种以行政、党纪处分代替法律审判的行为,不仅不足以最大限度还原案件的真相,而且也难免会让人产生一种周正龙只是“替罪羊”、司法公正被扭曲与遮蔽了的感觉。

由此来看,司法部门理应正视周正龙的申诉要求,及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一些依然带着问号的事情重新进行调查取证与依法审判,从而尽快还原华南虎案的真相,有效维护司法的尊严,维护民众的法律信仰。 特约评论员 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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