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生吴娟娟 记者桂颖辉报道:“我被撞了,而对方却在交警部门调解好后,向我索赔医药费。”家住上饶县罗桥街道横山村老街108号的五保户邓帮林,2月1日来到报社向记者反映他遇到的烦心事。
邓帮林告诉记者,他今年67岁,1月7日18时47分,他骑自行车途经上饶县城上济路时,发现捆在车后的米袋歪了,便将自行车推到路边整理米袋,不料被摩托车撞上,腿部受轻伤。摩托车侧翻在地,驾驶人徐某从摩托车上跌落,脸部严重受伤。上饶县交警大队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由于是小事故,双方同意到该县交警大队协商解决。在该县交警大队,双方协商各自医治自己的伤,互不追究责任。但在离开交警大队的路上,徐某竟反悔向他索赔医疗费。
2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上饶县交警大队。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拿出该起交通事故认定书给记者看,认定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违规驾驶罚款200元。双方经协商后,已同意私了,并在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只承担自己的医药费。对于徐某向邓帮林索赔这一说法,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立即拨通了徐某的电话。徐某在电话中表示,当时协商时,看到老人是五保户,便放弃了向老人索赔,事后一直未向老人索赔,家人也没有向老人提起索赔。于是,记者与邓帮林老人取得联系,老人称徐某曾在离开交警大队的路上向他提出索赔,要他拿钱治伤。但徐某在电话中向记者保证,绝对不会向邓帮林老人提出索赔。